《易经》第七卦 师 地水师 坤上坎下
师:贞,丈人,吉无咎。
师: 前提要:需卦要饮食,饮食就会有讼,由《序卦》:“讼必有众起,故受之以师。师者,众也。”争讼的人越来越多,以致形成了军队。“师”是军队,由众人所组成。古代军队编制为:五人一伍,五伍一两,四两一卒(一百人), 五卒一旅,五旅一师(两千五百人)。 师卦六爻只有九二为阳,等于一阳(丈人)带五阴(众人)。
“丈人”是指有威望的长者,这里是九二,由于此语在《易经》只出现一次,所以常被认为是“大人”的误写。
吉无咎:九二刚强者,刚爻居下卦之中,可以行正道,上又有六五相应,因此,他有为王的气象(位置上,本来不是真的王)。九二在坎中,即处在危险之中(师卦由下坎上坤合成,坤为顺,坎为危险,顺从的下面有危险,说明众人容易乱,这时候需要强者领导,否则就会乱掉。),但遭遇危险还能顺利前进,用这种做法来役使天下(彖曰:以此毒天下),这原本会带来忧苦,但是百姓依然支持正义之师,所以结果是“吉”。
初六:师出以律,否臧凶。
1.初六是师卦第一爻,表示要发动军队去作战。
2.初六在下卦坎中,坎为水,水为平,润物细无声,任何东西碰到都会听话的东西,引申为法令与规范,所以说,“师出以律”。
1+2=发动军队去作战,这时须以军纪为上。不这么做的话,“否”是恶、逆,“臧”是善、顺。在此,“否臧”是指逆而不顺。“失律”对任何团体都是危机,而对军队则是凶祸。
主爻|九二:在师中,吉无咎,王三锡命。
在师中,吉无咎:九二居下卦中位,就军队而言,他是一个领导者,能够轻易地统一指挥又可以守住中道,未来又没什么不好,所以“吉无咎”。
九二与六五正应,六五为天位或天子位,对九二全力支持,六五到九二有三步,这三步,是没有任何阻碍的步,所以说“王三锡命”。还有一种说法,《周 礼》有“一命受职,再命受服,三命受位(爵位)”之说。
上卦为坤,为国君,底下有很好的将军支持他,所以,奖赏功臣,正可以怀柔万邦。
六三:师或舆尸,凶。
六三以阴爻居刚位,其位不正.对九二则是乘刚(何况九二是主爻),与上六又敌而不,一点都不好。
六三居下卦坎之上,坎为“多眚 sheng 舆”,多灾多难的车辆,“或舆尸”。
六四:师左次,无咎。
四阴爻居柔位,没有力量打仗,有退避之象。“左”系军中尚右,以左为退,“次” 则驻扎两天以上。没有取胜的把握,就“左次”,这在作战中是合乎常规的,所以“无咎”。
六五:田有禽,利执言,无咎。长子帅师,弟子舆尸,贞凶。
九二长子:九二是长子,因为九二互震。
六三弟子:较长子之下,就是地址。
六五互卦(345),是坤,坤为田。有田地就可能有禽兽加害作物。既然是大环境是讲军队作战,就须驱逐国土内的禽兽(指作乱滋事者)。“田有禽”。这就给了军队出师作为理由了,所以“利执言”(猎捕的说词)如此可以 “无咎”。
九二是主帅,六三六四因为地位原本比九二高,也想当将军,六五是君主,君主不亲自打仗的,负责任命,但是任命给了六三和六四,六四还好,能退,六三就死了,所以为凶。是使用人不恰当的后果。
上六:大君有命,开国承家,小人勿用。
上六是宗庙,在大环境打仗之下,这里指战争结束之后,就要进行正确的颁赐爵命,封九二为诸侯,封六四为大夫,小人六三那帮人以前胡作非为,打仗败了,不能用。
所谓“小人”,说的就是这些人不善良,诡计多端,可能杀人如麻,他们也有可能建立军功,正如程颐所云:“赏之以金帛禄位可也,不可使有国家而为政也。”给钱就行,不要给权。